1.成品保护一般措施和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时,要求所有装修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教育,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要求土建、幕墙、水、电、暖和消防设备等已施工部分进行自行专业性保护措施,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装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要求装修施工单位严格规范的使用现场的水、电,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建立专用的装修运输通道、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破坏。由于每层的施工面积大和施工人员多,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每层搭建或设置临时卫生设施,保证现场的卫生环境。 2.装饰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的措施和要求 装饰材料保护方面要求所有原辅材料经工程部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入库,做好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只有检验合格的材料及成品才进入成品库。施工方成品库管理员对入库材料须分类存放,并进行清楚标识。材料库及成品均须按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防尘、防霉、防火等工作,所有材料均应进行覆盖,并登记成册。 3.大理石和花岗石饰面板 地面石材施工期间,粘结强度未到时,要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并由专人值勤指挥,不允许踏入饰面区域;达到强度后,将表面清理干净后,要全数铺设防护薄膜并铺设木板,防止踩踏碰坏污染石材饰面。对在已完成的地面上进行其他施工的工器具要进行安装橡皮垫等保护材料,以免碰伤地面成品。对墙面石材表面易造成污染、损伤部位或施工通道部位,须对石材表面覆盖保护膜,阳角部位绑扎木制品或专用防护条等加以保护。 4.吊顶工程 吊顶所需材料,如龙骨、板材等,不可在其上面坐、踩、行走、休息和堆放其它物品。已安装好主龙骨的大厅、走道、卫生间、电梯厅,如其他项目需调整、交叉作业时,应提前通知吊顶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派人员进行配合施工,其他项目施工人员应戴好洁净手套,并注意不能弄弯吊杆、主龙骨架。在吊顶作业安装封面板前,其他项目应将各自该干的活干完。封面板后,不可随意揭开施工。 5.木门成品保护 木门扇、框及贴脸线等进入场地后,必须将材料放置在通风良好,防雨防潮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油漆和胶等一些易燃材料必须放置在远离火种和易燃产品处,并设专用房间加以保管。产品在油漆和安装完毕后,将产品用塑料布全部遮盖起来,以免其他杂质对产品污染。严禁撞击门框扇及贴脸。 6.地毯和木地板 施工前应清理、清扫施工范围房间内的杂物和垃圾,防止灰尘颗粒等粘附在基层上,影响基层质量,施工过程中设禁界保护,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安装完成后采用透明塑料薄膜对表面进行包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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